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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年6月30日
1. 全國住宿式長照機構有條件開放探視。
2. 訪客應完成COVID-19疫苗追加劑達14天(含)以上;未完成COVID-19疫苗追加劑達14天(含)以上者,應出具探視當日COVID-19抗原快篩(含家用抗原快篩)自費篩檢陰性證明。
3. 一般訪客原則限在指定公共區域訪視;不具備活動能力無法自行下床行動或單人房室之住民,方可進入住民住房探視。
4. 鼓勵所有進入機構訪客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,於進入機構前出示該APP畫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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