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入住
(本院為因應重建及中繼廣慈博愛園區之規劃,自109年9月15日暫停受理「入院登記」;自110年1月1日暫停受理「入院」。前2項申請,恢復受理時間另行公告。) 2.設籍本市年滿65歲市民,因特殊事故非入住院無法維持其生活者,得經評估確認後,專案核准入院一定期限。 3.相關表件請至市民服務大平台下載: 「市民服務大平台」
入院登記申請條件:
1.年滿65歲之低收入戶市民,符合下列各項要件:
(1).無直系血親卑親屬。(含親生子女、親生孫子女、養子女、養孫子女等)。
(2).無自有住宅。
*申請人經醫療機構診斷罹患法定傳染病,應於接受治療並確認無傳染之虞後,方得予以入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