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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訪

Q1:申請參訪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有哪些規定?

 

A.   

一、申請對象:與本院業務相關之社會福利機構、公私立團體、學校,並有正式立案者為限。

 

二、申請單位於申請時,需隨申請表併附提出活動計畫或參訪目的所需之證明文件。

 

三、申請單位參訪本院時,不得擅自變更原申請參訪目的以外之參訪內容。 

 

四、申請單位參訪本院時,若有損害公物或器材設備者,需負責修復或照價賠償。

 

五、申請單位應遵從帶領參訪人員之指示,勿隨意走動影響本院院民之安全及安寧。

 

Q2:如果想要到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參訪,請問要如何申請?

 

A.

請於預計參訪日之1個月以前提出申請。申請方式可以親洽、郵寄、網路方式辦理,本院於收受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後,將於6天內回復申請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