鋰電池使用、充電、存放及回收等安全宣導
一、案係本府消防局因應本市近期鋰電池火災案件有增加趨勢,加強宣導鋰電池使用、充電、存放及回收等安全作為,以提升整體火災預防成效,請查照。 二、本案宣導重點如下: 三、鋰電池火災初期應變措施: 四、廢棄鋰電池回收處理:
(一)鋰電池安全使用注意事項:
1、避免鋰電池遭受擠壓、摔落、碰撞,或自行拆解及改裝。
2、不得於陽光直射、高溫、潮濕環境下充電或使用。
3、避免於無人看管、外出或睡眠期間進行充電。
4、充電時應保持周邊環境淨空,切勿堆放可燃物,以防蓄熱引燃。
5、避免過度充電或過度放電,以降低電池劣化及失效風險。
6、如發現電池有變形、膨脹、異常發熱、冒煙或漏液等情形,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妥善處置。
7、選購具商品檢驗標識之合格產品,並確實依照使用說明書操作。
(一)立即斷電:如於充電過程如出現異常發熱、冒煙或異味,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切斷電源。
(二)周邊淨空及降溫處置:迅速移除周圍可燃物,必要時可利用水源(如水桶)進行降溫或浸泡處 理,並保持安全距離。
(三)通報消防單位:於確保自身安全前提下,立即撥打119通報消防機關。
(四)立即疏散避難:人員應迅速撤離現場,切勿停留觀察,以確保生命安全。
(一)廢棄鋰電池應妥善存放,並遠離火源、熱源及易燃物。
(二)回收前請以絕緣膠帶封貼正負極,避免短路引發火災。
(三)應透過環保局清潔隊、便利商店或其他合法回收管道進行回收處理,禁止任意棄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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